2008年10月31日星期五

蘇偉文:認識普通債券(一)

認識普通債券(一)
自從雷曼兄弟的迷你債券事件後,大眾已經認識迷你債券並不是債券,而是結構性的高風險投資產品。那麼,普通債券的特質是甚麼呢?

普通債券是由政府、企業或其他機構發行的債務證券,是政府、企業或其他機構籌集資 金的一種方法。當投資者購買債券,這代表投資者將金錢(即貸款)借給債券發行者,而發行者則承諾於債券到期日以指定價格把債券贖回,並按時支付指定的利息 給投資者。
因此,投資普通債券可循兩個途徑得到回報,第一是在債券到期日前,發行商給予投資者的穩定的利息回報,而第二是投資者因債券價格上升而獲得金錢回報。一般而言,在大致相若的投資期內,債券的回報率通常會較定期存款為高。由於債券通常是政府和大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,可視為屬於較穩健的投資工具。

此外,有些銀行可以回購該些經銀行出售的債券,一般而言,該些銀行會按市場的價格進行回購。雖然債券的即市價格或與實質價值有差距,但銀行提供回購債券能給予投資者彈性。假若投資者檢討完其財務狀況後,覺得不需要或不適合再持有債券作投資,投資者便可在債券到期日前把債券在二手市場出售,或回售給銀行。

現時,市場上的債券可按不同性質劃分,例如(一)以發行機構分類,債券可分為企業債券、政府債券及半政府債券;(二)以票面息率分類,債券可分為定息債券、浮息債券及零息債券;(三)以債券質素分類,債券可分為投資級別債券及非投資級別債券(即垃圾債券)。
債券的投資年期不短,通常是五至十年,更長的年期可達三十年,所以債券一般被視為長線投資。債券的起始投資金額一般較高,而每個買賣單位通常為5,000 元美金或以上。不少基金經理的基金組合中,都會持有債券作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,用作平衡投資風險。雖然讀者可能沒有直接投資債券的經驗,但相信不少人士的強積金戶口內都有債券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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