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7日星期六

地下錢莊刑事化,貴賓廳有難, 濠賭股不利

聽落, 似乎對濠賭股不利

【本報消息】內地開放人民幣結算試點,往來港澳的小額資金將“正規化”,與此同時,內地亦正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,擬對數額較大的“地下錢莊”非法經營活動追究刑事責任。有分析認為,包括賭資在內的大額跨境資金一直利用“地下錢莊”渠道,倘大額資金黑市流動或有刑事風險,對澳門賭業尤其貴賓廳料有影響。

年破42宗涉844億

近日內地傳媒報道,國務院法制辦、公安部提出,對“地下錢莊”逃避金融監管,非法為他人辦理大額資金轉移等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行為,應依法嚴懲,在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中單列舉。

而自○七年九月至○八年九月,共破獲地下錢莊案42起,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約844億元。

一直以來,大額賭資多透過“地下錢莊”渠道流入澳門,故有本地分析認為,隨內地開放廣東等地對港澳的人民幣結算試點,小額資金可以貿易公司之名往來,不排除一些小額賭資會循正常渠道流動,故部分取道“地下錢莊”的賭資會浮上水面,有助有關方面掌握資金流向。同時,因以企業名義調動,“收數”風險亦大大減低。

打擊追收賭資渠道

不過,對“地下錢莊”追究刑事責任,將對大額資金流動起攔截作用,尤其一些賭敗後要追收的大額賭資。正常渠道走不通,取道“地下錢莊”會涉及刑事責任,犯罪風險高,這對接待大賭客的貴賓廳市場不利,但此舉有助減低澳門賭業影響內地金融體系穩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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